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供应商管理及评价办法(试行)》(河海招标〔2019〕6号)文件精神,在项目采购(或实施)单位、用户单位及业务管理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我招标办已完成2021年度供应商评价工作。
项目采购(或实施)单位、用户单位从交付、质量、服务情况以及总体评价等四方面对供应商开展满意度评价(满意度分为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及非常不满意四个等级);业务管理部门从质疑投诉处理、合同签订、交付、验收等方面发现问题。评价结果表明,供应商中四项均为“非常满意”的占总量的22.58%;四项为“满意或非常满意”的占总量56.45%;四项中存在“一般”的占总量的20.16%;四项中存在“不满意”的占总量0.81%;。
我招标办可为校内单位提供供应商满意度评价查询服务(仅限在校供应商信息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供应商),也欢迎学校相关部门或单位及时向我们提供后续跟踪评价信息。联系人:邵琳、陈剑。联系电话:0519-85192007,025-83787152。
河海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