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货物、服务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增招)招标公告
根据学校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就我校货物、服务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F20230137
2.项目名称:河海大学货物、服务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增招)
3.采购方式:学校招标
4.采购需求:河海大学货物、服务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增招)
标段编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标段1 |
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货物、服务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
2家 |
标段2 |
常州校区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1家 |
每个投标人本次最多可投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2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评审,即按标段一、标段二的顺序进行评标,各标段不重复中标。
确定为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继续参与其后所投标段的评审但不再作为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如果某一标段因故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情况的,这种情况不影响其它标段已经完成的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评标、中标候选人推荐和中标人的确定。上述标段在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时,如果将要重新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已经在其它标段中标,那么不得被确定为这个标段的中标人。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免税及不需缴纳社保的文件证明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参照财库〔2023〕3号文规定);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有关资质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8)在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chinabidding.mofcom.gov.cn/)完成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网页截图,截图上需显示网址)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下午17:00整截止(北京时间)
2.报名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3)报名企业或商家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等。
四、获取采购文件:
1.发放形式:本项目标书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报名供应商授权代表电子邮箱。(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须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20110630@hhu.edu.cn。
并同时提交以下表格(WORD版):
单位名称 |
授权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邮箱 |
身份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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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9: 30整(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河海馆90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标段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合同服务期满后依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715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