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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江宁校区校园共享单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1   浏览次数: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河海大学委托,就河海大学江宁校区校园共享单车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

一、项目编号:JSTCC2501113969(AF20250063)

二、项目概况:河海大学江宁校区校园共享单车服务

项目预算: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1)共享自行车:单次骑行最高限价为1.00元/30分钟,月卡(不限骑行次数)最高限价为10.00元/月,季卡(不限骑行次数,自开通之日起计3个月)最高限价为20.00元/季;

(2)共享电动自行车:单次骑行最高限价为1.00元/15分钟,月卡(不限骑行次数)最高限价为40.00元/月,季卡(不限骑行次数,自开通之日起计3个月)最高限价为80.00元/季。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参照财库〔2022〕3号文规定);

(6)必须根据要求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的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5年721日至2025年725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3室(https://www.jstcc.cn/)。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线上支付。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新版)免费注册(具体步骤请参考登录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投标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13696606237),线上支付并下载发票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后到江苏省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3室领取纸质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文件可在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其效力与纸质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提醒:供应商必须在上述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购买采购文件线上支付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不再接受支付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500.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114: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本项目拟远程异地开标,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须知前附表--开标注意事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03室

联系人:汪律、姜瑶、陈诚

电话:025-83240902、83249926、8324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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